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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行首期经济适用住房入住仪式

我县举行首期经济适用住房入住仪式

12月20日,我县举行首期经济适用住房入住仪式。徐州市副市长、沛县县委书记王昊出席仪式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冯兴振主持。县领导贺本荣、吴天英、刘广远、张金虎、赵立群、王子华、胡成彪出席。
  首先,房管局局长邵安华同志介绍了沛县首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概况。他说,阳光小区一期是县委、县政府2007年交给我局承建的重点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2007年为群众办的首件实事,是一项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区改造安置性质的惠民工程。工程总投资9200万元,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在小区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保证了工程又好又快推进,实现了小区当年开工当年入住的目标。随后,王昊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首批入住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表示祝贺,对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做出贡献的建设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2007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的一年,县委、县政府牢固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关注民计民生,认真解决城区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困难,使全县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在全市率先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以实际举措惠民安民,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王昊指出,2008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为民办30件实事,继续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推行廉租住房制度作为为城区中低收入家庭所办的重要大事,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决定实施阳光小区二期工程,新建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发扬团结协作的良好传统和敢打硬仗的精神,科学施工,严格管理,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为精品工程,把县委、县政府为民办的好事办实办好。同时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对住房特困群体扩大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范围,做到“住有所居”、“应保尽保”,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彻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力构建和谐沛县。
  首期入住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张慧在仪式上代表广大入住居民感谢县委、县政府的关怀,表示要自强自立,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仪式上,县领导为首期经济适用住房入住居民代表发放了住房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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