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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邳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均可申请参加商住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申请竞买工业宗地竞买人须符合国家产业准入条件或已依法办理立项和环评审批的企业。

  三、挂牌时间及办法: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14日为咨询调研时间,挂牌报名时间自6月15日至6月24下午4时止。愈期不再接受报名及交纳履约保证金。竞买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报价最高者竞得。

  挂牌报名期限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有两名竞买人的,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于6月26日组织现场竞价,3人含3人以上竞买人的进行现场拍卖,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者竞得。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与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并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款一律以现金或汇票方式支付。

  五、其他需公告事项:

  (一)竞得人逾期不与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如期交纳成交价款的,被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其履约保证金及定金不予退还,取消其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年内取消参加土地竞拍受让资格,并按成交价的10%收取违约金。每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间应控制在3年以内。

  (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含政府其他部门收取的规费(税)及江苏省土地市场邳州交易所交易服务费(1.5元/m2)。

  (三)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人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四)竞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向邳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权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

  (2)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

  (3)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

  (五)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并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有关资料、接收竞买申请及组织现场踏勘,并接受快件邮寄报名方式。

  六、相关网址: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pzgt.com)。

  联系人: 胡女士   吴女士
  地  址: 邳州市国土资源局
  (运河镇青年东路104号)
  咨询电话: 0516-86224334
  开户单位:江苏省土地市场邳州交易所
  开户行:邳州工行营业部 
  账  号:1106026019210012370
  开户行:邳州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252701040208231
  传  真: 0516-86223104
  邮  编: 221300
  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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