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高
记者昨从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提高到80元。我市一些地区的补助标准相应提高。
(一)一般居民的补助标准分为四档:
第一档,我市的重点困难县——丰县、睢宁县和比较困难县(市、区)——沛县、邳州市、新沂市为60元/人·年。第二档,一般困难县为50元/人·年,没有我市的县区。第三档,我市贾汪区作为苏北农业人口占较大比重的区为40元/人·年。第四档,中等水平县(市)加六合区为20元/人·年,我市也没有。
(二)困难居民的补助标准分为两档:1、重点困难县、比较困难县、一般困难县为170元/人·年。2、贾汪区为140元/人·年。
省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后,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适时适度提高筹资标准,不得减少本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降低个人缴费责任,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提高待遇水平。